期货交易中的强行减仓和强行平仓

强行减仓和强行平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强制平仓制度针对的是个人投资者或期货公司的持仓违规或保证金不足,是交易所或者公司对单个投资者实行的强制措施,不具备普遍性。

强制减仓制度是针对市场上所有持有合理头寸、无违规行为或保证金不足的投资者的风险控制措施,交易所统一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实行的措施,一般发生在行情较为极端的情况下。

1、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是指保证金不足以覆盖亏损的情况下,期货交易所或期货公司已经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后,仍未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期货交易所或期货公司强行平仓,以防止亏损继续扩大的措施。另一种强行平仓的情况是会员(客户)的持仓超过了规定的限额,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减仓,其超出限额部分的头寸会被强行平仓。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

(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标准;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其他需要强行平仓的。

2、强制减仓

强制减仓是指某合约连续出现涨跌停板,以至单边无连续报价时,期货交易所或期货公司实行强制减仓。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强制减仓是当市场出现连续两个及两个以上交易日的同方向涨停(跌)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中金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措施,即,中金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对于单边无连续报价出现的原因:出现涨跌停板时,亏损的人想平仓,但赚的人没赚够想继续持仓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单边市场。而为了防止大量违约发生,并且有效化解市场风险,期货交易所或期货公司会以当日涨停板价格,将申报的未平仓报单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当然,这两种在处理方法上也有很大的区别:

强行平仓处理方法:

当只有自营账户违约时,对自营账户的持仓按合约总持仓量大小顺序进行强平;当只有经纪账户违约时,首先动用自营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和平仓金额进行补足,再对经纪账户中的持仓强平;当自营账户和经纪账户都违约时,强行平仓顺序是先自营账户,后经纪账户。

强制减仓处理方法:

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亏的确定,按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净持仓盈利投资者平仓范围是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平仓数量的分配,交易所把申报平仓的数量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强制减仓于D2交易日收市后,由交易系统按强制减仓原则自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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